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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八月初发布《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 案》”)以来,各方都加强了对国四标准的执行,更有环保部相关工作人员强调,持续监管才是硬道理,请大家切勿抱有侥幸的心理:环保部门的检查并不是简单的检查一次了事,而是要建立起机动车画报达标的畅销监管机制。而他随后也就《方案》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 推行环保是国家战略 《方案》绝非一时之策
《方案》开篇指出:“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污染,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以下简称五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此方案。”这交代了文件发布的背景。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和控制机动车污染的紧迫任务,《方案》的发布并非一时之策,而是有的放矢的。
另外8月底石家庄发布的污染源解析结果,目前,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区域京津冀地区的雾霾成因已初步揭开。报告显示,北京、天津、石家庄的污染指数都让人担忧。综合三地污染源解析报告,燃煤、机动车和扬尘是三大主要污染因素,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的重要性凸显无疑,确保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迫在眉睫。
● 各方要立即行动起来 职责明确严格全环节监管
《方案》要求按照“全面监管、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务求实效”的原则,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提出由“环境保护部总牵头,负责新生产机动车和发动机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解释机动车排放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分别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责 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方案》更进一步在新车检测、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各个环节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 不光要动真格 更要长期持续严格监管
《方案》为新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制定了颇为严格的“严厉处罚,违法必究”、“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环保召回,落实责任”、“企业责任,行业 自律”、“信息公开,舆论监督”五大保障措施。对于违规企业和行为的处罚也相当严厉,其中提到“加强与刑事司法机关的衔接,推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涉嫌 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刑事责任”,以及“尽快研究出台机动车环保召回管理规定”等。
● 转变职能、注重监管 检验车企环保车型生产能力
我们有注意到媒体报道的车厂在设计上留后门,市场上提供屏蔽尾气后处理系统的国四车造假行为。我们也在推进在用车监管相关工作,这方面首先是要分清责任,不能让消费者承担过多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环保部相关人员表示,将考虑建立涵盖车厂、销售服务商以及油企和尿素生产企业等的责任追溯机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转变职能,注重监管,将对新机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逐渐转变为对生产企业环保达标车型生产能力的检验,确保消费者买到的是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新车。同时也呼吁进一步完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环保不达标车辆及部件的召回制度。力求通过各种方式将已经暴漏的和隐含的所有违规造假环节都管控到。